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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回复】怀化一高速收费站领导被举报公车私用 纪委是这样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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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1日,由省纪委信息中心批转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办理的三湘风纪《“四风举报”一键通》栏目的群众举报,已调查处理。 网帖反映丁启豪存在三个方面的违纪问题:一是公车私用;二酒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三是上班时间玩游戏或外出打牌。我局调查组共取得书面证据5份、谈话笔录23份,已基本查清网贴反映的情况。 问题一:丁启豪私驾公车。2015年 6月1日下午,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怀化管理处坪村收费站主要负责人丁启豪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该站公车湘A· VW439外出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工作。当天丁启豪办完公事之后,驾驶公车在返回单位的路上,与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擦。当时,摩托车司机为酒驾。为了避免不良影响,丁启豪主动个人承担受轻微伤的摩托车司机医药费1500元、一次性赔偿伤者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7500元。此次交通事故经会同县交警大队调解结案,丁启豪没有酒驾行为,也没有叫人“顶包”的行为。2016年2月1日上午11时23分,丁启豪同样未经批准擅自驾驶公车湘A· VW439外出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问题二:公车不按规定停放、公车私用。2016年2月1日12时,丁启豪利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工作之便,驾驶公车湘A·VW439在会同县一家餐馆进餐。 问题三:上班时间玩游戏或外出打牌。坪村收费站大部分员工认为丁启豪不喜欢打牌,上班时间没有在收费站打过牌,也没有看到丁启豪上班时间玩游戏或外出打牌。 丁启豪的行为违反了公务车使用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我局怀化管理处党委研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第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丁启豪党内警告处分,行政给予丁启豪由收费站主要负责人降为负责人,调离坪村收费站,并在全处通报批评。
4、【举报回复】怀化一局长揩“公油”被免,揭秘一封“四风”举报件的查处过程